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我發現自己愈來愈討厭這個詞彙所指涉的所有內隱或外顯的行為。

以前雖然隱隱感覺到不喜歡某些東西,但是很不具體,
我沒辦法確切為它下定義,只是遇到的時候會覺得不太喜歡..

一直到大四才明確的發展出鄉愿的理念型,
其實說什麼發展出理念型,也不過就是比較具體明確而已。

有時候指涉的是
為了什麼狗屁和諧,違背原則、犧牲自己的權益,動搖基本立場,
還自以為自己大方得體。

講白了就是說一套做一套,然後為自己的行為加上冠冕堂皇的行容詞。

簡直噁心到不行。我最討厭的大概是這一種。

有時候是指混淆主觀情境/客觀行為的人,自以為自己清醒理智又客觀。
但是到底有誰可以作這樣的宣稱?誰有資格這樣宣稱?

族繁不及備載。
(其實是我的文意性定義和操作性定義沒有搞清楚,
分類也沒有窮盡戶斥,我的研究法沒學好。)


然後然後,這兩天我發現其實我也還滿鄉愿的。
請丟掉無聊的同情心、沒必要的愧疚感,跟我無關的事就不用想。

罵髒話、耳環戴右邊、卡通圖案口罩,公開談論私領域隱諱的話題又怎樣?



瞭解可能逾越的界線才有超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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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itzer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