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曼德拉 (Goodbye Bafana )影片年份:2007
出品國:Belgium
語言:English
導演:比利奧古斯特
演員:約瑟夫范恩斯、丹尼斯赫柏特、黛安克魯格
本片改編自羅賓島獄警桂格里所著之同名小說《Goodbye Bafana》,敘述南非前總統、民主鬥士曼德拉獄中生活20年真人真事。由丹麥導演比利奧古斯都執導,曾在1987年以《比利小英雄》橫掃奧斯卡與金球獎,拿下最佳外語片,與1988年坎城影展金棕櫚最佳影片。
納爾遜.羅利拉拉.曼德拉 ( 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 )生於1918年,畢生致力於廢除南非種族隔離政策,追求民主、平等與自由,為南非首位非白人總統,被尊稱為南非國父。
曼德拉出生於酋長家庭,在獲得威斯特斯蘭大學法學士學位後,做了短期的開業律師,他被指定為酋長繼承人,但毅然而然地放棄酋長的繼承權,他表示:「不願以酋長身份統治一個受壓迫的部族,而要以一個戰士的名義投身於民族解放運動。」
1944年,他加入主張非暴力抗爭的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簡稱非國大),組建國民大會青年聯盟,並在1950年擔任主席。1952年,他先後擔任非國大先後擔任非國大執委、德蘭士瓦省主席、全國副主席。後又成功發起「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贏得南非黑人的尊重。南非政府曾因故兩次發出不准他出席公眾集會的禁令。
1961年,他率領非國大軍事組織「民族之矛」,開始地下武裝鬥爭,隔年,南非政府
以「煽動罪」和「非法出境」逮捕曼德拉,判刑五年,1964年又以「陰謀暴力推翻政府」改判無期徒刑,將曼德拉監禁在大西洋的羅賓島。
曼德拉入獄時正值壯年,經過27個寒暑,國際的呼聲和各國對南非施行的經濟制裁,終於迫使南非政府於1990年釋放曼德拉,1993年他與當時的南非總統戴克拉克共同獲得該年度的諾貝爾和平獎,並於1994年南非首次多種族的平等普選中當選南非第一任非白人總統。曼德拉於1999年卸任後積極推動愛滋病防治,2000年8月,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授予「卡馬」勳章,以表揚他率領南非人民爭取並落實平等自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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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公告】異動&後續
另一個部落格的網址:http://blog.yam.com/lilymou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網誌上很多文章都不見了?
其實我之前就把一些文章偷偷搬過去,把這裡的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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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
作者:莫欣.哈密 ( Mohsin Hamid )
譯者:謝靜雯
出版社:印刻
出版日期:2008年05月01日
* 入圍曼布克獎決選(shortlist)
* 入圍大英國協作家獎決選
*《紐約時報》2007年年度好書
*《出版人週刊》2007年年度好書
——從壓抑到抗拒,人終究要回歸原點……
一個巴基斯坦年輕人在拉合爾阿娜卡莉舊城區(Old Anarkali)遇到一個美國人,絮絮叨叨的,他開始談起自己在美國生活的日子。
年輕人名叫成吉思(Changez),出生於巴基斯坦的世家家族,但所謂的貴族在巴基斯坦幾乎已經名存實亡,在這個曾被殖民的古老國度,他們只能看著新興企業家慢慢取代他們曾有的位階,他們佯裝氣度雍容,卻被貧窮啃蝕,一代不如一代。
在成吉思到普林斯頓留學的階段,他依然必須與自己對抗,他看起來像一個王子,實際上卻偷偷兼了三份差,終於他終於獲得一圓美國夢的機會,他被一間名為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的評估顧問公司錄取,這是一間非常好的公司,等於是一個進入上流階級的鑰匙,這個即將被淘汰的末代貴族,在美國卻得到晉身至「他在故國所敵視的」「資本企業家」的機會,同時期,他認識了上流社會的美國少女艾芮卡(Erica),並成為一對戀人,他覺得整個紐約彷彿在他的腳下,所有想望都垂手可得。
但是911發生了,他的美國夢碎了。
不只是因為他的膚色和他的宗教信仰,崩壞其實從他的內部開始,他一心嚮往的經濟生活和他對美國文化的認同劇烈動搖,美國領著正義的旗幟逼迫自己的祖國協助攻打他們的兄弟,阿富汗。美國任由印度對巴基斯坦大欺小,真正的正義,怎會任由曾經給予協助的國家幾乎被另一個國家佔領?怎會任由一個大國憑恃自己的武力欺壓鄰近的國家?
在成吉思的敘述中,不時穿插他對美國的批判,我最喜歡的一段敘述是,在911爆發之後,美國國內蔓延的「愛國情操」,讓「一小撮人為了他們心目中的美國利益,打著反恐的幌子大張旗鼓,而恐怖主義則被定義成單單指那些沒穿軍服的殺手對平民所進行的有組織、有政治目的的殺戮。我意識到,如果反恐成了人類社會的首要任務,那麼那些跟殺手住在同一塊土地上的人,除了作為『連帶傷亡』之外,生命就毫無意義可言了。」
土耳其禁衛軍(the janissaries)指的是被鄂圖曼土耳其人擄走的基督教民族的孩童,他們被訓練成回教軍隊的士兵,他們以驍勇善戰聞名,對鄂圖曼帝國忠心耿耿,他們「為了消滅自己的文明而戰,這樣他們就沒有後盾了。」
成吉思赫然發現自己已經成了現代的土耳其禁衛軍。於是他回到巴基斯坦,與家人與祖國一同面對緊張的政局,他開始股吹巴基斯坦人與美國劃清界線。
成吉思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嗎?作者莫欣.哈密最有趣的設定就在把美國人的聲音從對話中消音,所以從頭到尾,讀者都只能看到成吉思彷彿對著空氣喃喃自語,還「假裝」對方有回應。但我們可以從成吉思口中的描述和回應來揣測,這個在異地的美國人顯然相當不自在,他看起來不像觀光客,對不滿美國的言論十分敏感,對周遭的巴基斯坦人則十分猜忌。
最後,當成吉思說到「同志們都警告我,美國可能會對我的確有點過火的言論作出反應,派一個間諜來恐嚇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對付我。」兩人間的緊張關係被揭露,衝突一觸即發。
這本書中譯成《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原名叫作"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
大概可以直譯成「不情願的」或「反抗的」基本教義份子,雖然中譯比較平易近人,但比起來我更喜歡原名的意含。成吉思這一生都在對抗,成長階段與新興的資本階 級競爭;到美國之後與自己身處的「舊世界」對抗,害怕別人知道他的貧窮,努力向上爬;911爆發之後,與外界的猜忌對抗,在認同間掙扎;但長期與舊世界的 對抗的結果,他終究回到巴基斯坦,回歸基本教義,與美國所代表的「新世界」對抗。
在我近幾年看的英語小說裡,《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排得上前幾名,它的精彩之處在於展現「一個在美國的有色人種」被政治世界牽引的個人生活,而因為莫欣.哈密 的身份就是一名旅居於美國的巴基斯坦人,讓故事的情節顯得更有說服力。
這本書今年5月1日出版,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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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成吉思的愛情生活,大概只能用非常的「村上」來形容,看了前面的導讀才發現莫欣.哈密非常欣賞村上,就不讓人意外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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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店老闆的兒子(The Grocer's Son)
影片年份:2007
出 品 國:France
導演/編劇:艾力克吉哈多
演員:尼可拉斯卡札列、可洛蒂德艾姆、Jeanne Goupil、Daniel Duval、Stephan Guerin-Tillie
緩緩行進於鄉間小路的移動雜貨店,滿載著一顆顆溫暖的心,與普羅旺斯最湛藍的天空~艾力克吉哈多(Eric Guirado)獲坎城影展等八項大獎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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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未剪的童年(Running with Scissors)
影片年份:2006
出 品 國:USA
導演/編劇:萊恩墨菲
演員:安娜特班寧、布萊恩考克斯、約瑟夫范恩斯、伊雯瑞秋伍德、亞歷鮑德溫、葛妮絲派特洛
如果用一句話簡介這部電影,大概就是「一個從小在精神病堆裡長大的男孩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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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年份:2006
出品國:USA
導演:陶德史蒂芬
演員:麥可卡那洛
裘納貝門
強納森雀斯
米奇墨里斯
Ashlie Atk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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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驚魂》(The Mist)改編自史蒂芬金的作品,也是導演Frank Darabont的第三次嘗試, Frank Darabont的前兩次經驗都十分成功,分別是《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和《綠色奇蹟》(The Green Mile) ,而《迷霧驚魂》也沒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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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年份:2006
出品國:USA
導演:馬克佛斯特
演員:威爾法洛、瑪姬蓋倫海、艾瑪湯普遜、昆琳拉提法、達斯汀霍夫曼
聽說最近電影台狂播《口白人生》(Stranger Than Fiction),應該很多人看過了吧,這部電影主要是在探討「當自己的人生由他人掌控」與「當你發現自己能決定他人的生死」這兩種情境,以及這兩個視角的互動。
查稅員哈洛某天突然聽見一個陌生的旁白,正確地描繪自己的內心,更準確預測下一刻的未來,自己的人生就像是一本小說的進行式,他相信自己在某人的故事裡,而那個神秘的口白已經宣告他的死亡。
於是他找上文學系教授希伯,請他藉由目前的「劇情」判斷自己究竟是處在悲劇還是喜劇裡,並幫助他尋找那個能決定他生死的作家,但結果卻不如人願。
自從確定自己失去生命的決定權,哈洛決定改變原有的生活方式,完成所有過去想做而沒做的事,最後,他終於得到夢寐以求的生活,實在不甘心就這樣死去,於是他在度懇求希伯,終於找到那個掌握生殺大權的作家。
原來神秘口白出自於女作家凱倫,她與世隔絕十年,專門「謀殺」書中的角色,希伯說:「她每一本書的主角都會死。」
焦急的哈洛聯絡上凱倫,兩人面對面坐下。
對哈洛來說,他的人生被他人掌控,他能做的只有祈求凱倫不要「讓我死」;當凱倫發現自己能掌控他人的人生,她說:「我只是在寫小說。」然後開始反思,我之前是否曾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殺了人」,若此為真,那我已經殺了8個人,而他們都是好人……。
平心而論,這部電影雖然不是什麼曠世名作,但絕對是值得一看的溫馨小品,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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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總是有很多「消費」的理由,畢竟,這是一個消費社會嘛。
比如說圍巾的顏色,
格紋時尚,繡花典雅,深色穩重,粉色俏麗,黃色溫暖,白色明亮,
所以棗色一條、白色一條、粉色一條、藍格紋一條、桃紅格紋一條、駝色一條……。
比如說鞋子的款式,
尖頭的、圓頭的、方頭的、高跟的、低跟的、長統的、半統的、
深色的、淺色的、運動用的、休閒用的、搭配用的……。
光是運動鞋,我的鞋櫃裡就有三雙,雖然都號稱是休閒鞋,但其實拿來運動也沒問題。其中一雙是穿了三四年的New Balance,原本的顏色已不復見,加上我亟欲淘汰它的心理,常常在下雨天穿它,導致它的外表就像雨天的柏油路一般。
我心裡總想要一雙所謂的「多功能鞋」。但其實我平常運動的頻率和幅度並沒有到「必需」的程度。只是,消費的理由何其多,還差這一個嗎?
前幾天我跑去士林,挑了一雙特價的New Balance多功能鞋,它既是多功能鞋,顏色也不會太白,是一雙髒了也不會太醒目的好鞋。回來的路上下起雨,我豪爽地跟男友說我不用雨衣,回家洗澡就好。
小學音樂課唱過一首歌叫做《採蓮謠》,坐在摩托車後座,我心情好得哼了起來。
夕陽斜 晚風飄 大家來唱踩蓮謠
紅蓮豔 白蓮嬌 撲面清香暑氣消
你划槳 我撐篙 欸乃一聲過小橋
船行快 歌聲高 採得蓮蓬樂陶陶
雖然柏油路、高樓和霓虹燈跟採蓮的情境完全不搭軋,雖然台北市下的雨很髒,雖然潮濕的空氣會讓塵璊滋生,但初春的雨微涼,打落懸浮在空氣中的灰塵,仍是讓我舒服地不像話。
在承德路上,因為紅燈停了下來,我口中還哼著《採蓮謠》的調子,往右邊一瞥。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隻露出鞋外的小趾。
老伯的鞋子是一雙被雨淋濕的深褐色的帆布鞋,包住鞋跟的地方已經被踩平,小趾從鞋子左側的破洞露出來,鞋底完全沒有廣告上強調的什麼抗震、氣墊外加人體工學,老伯的雨衣是那種材質跟薄塑膠袋一樣可拋式的30塊黃色雨衣,包住下擺、手臂、大腿的部份,有多處撕扯的破洞,應該已經用了一段時間。
在下大雨的深夜11點,老伯騎著野狼,後座放一個載貨用的箱子。
雨滴滴落下。
我還是把我的小灰穿到壽終正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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