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是人類成熟的標記,至少過去曾經是,因為人到了二十一歲便擁有選舉權,開始承擔成年人的責任。像我這樣的小說作者,都對所謂的算學感興趣,也就是在處理數字的時候,要使之對人類有某種意義。章節的數目從來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寫譜的時候擁有一個含糊的總體和持續度概念,小說家也有擁有這個概念,他透過作品所分章節的數目表達出來,所以二十一章對我很重要。」(節錄自Anthony Burgess 〈再吮發條橘子〉)



先看看第二十一章發生了什麼事吧。

亞歷克斯「痊癒」了,父母接納他,再加上有不差的工作提供穩定的金錢來源,他再度回到街頭。只是這次他換了夥伴,這次他是這一伙人的老大,也是最年長的。他們一樣在街頭幹以前那些骯髒事。

但有一天,亞歷克斯發現這些事情不再像以往那樣吸引他,他開始倦怠,產生改變。一直到他遇到以前在街頭的夥伴彼得,彼得已經是大人了,擁有自己的家庭了。亞歷克斯發現,自己已經滿18歲了,不能再混以前那種生活了。阿瑪迪斯十八歲就已經創作了協奏曲、交響曲、歌劇、神劇,孟德爾頌寫了《仲夏夜之夢》序曲,十八歲已不算年輕了。

亞歷克斯發現自己正在轉變,這個轉變是人生必經的歷程——也就是成長。他發現青春必須逝去,而青春不過是動物習性的演繹,他渴望擁有家庭,擁有自己的後代,他發現自己過去經歷的一切不過是生物習性的演繹,現在的轉變也不例外。而這樣的過程會重現在他的兒子身上,他無法阻止。同樣會重現在他孫子的身上,他的兒子也同樣無法阻止,他自己、他的人生、他所經歷的轉變……都只是看似由自己的意志所掌控,他不過是上帝手中轉動的橘子,上著發條的橘子——

「我兒子,我兒子,等我有了兒子,一旦他長大懂事了,就要把這一切告訴他。但我知道,他不會懂事的,或者壓根兒不願意去懂,一意孤行要去重蹈我的覆轍,直至殺害與貓相依為命的可憐老太婆,我時在無法加以制止。而他呢,也無法制止他的兒子去作奸犯科。如此週而復始,直到世界末日。週而復始,就像某位巨人,就像上帝本人,用巨手轉著一個又髒又臭的橘子。」(《發條橘子》P.222)

所以,一直到第二十一章,亞歷克斯的覺悟才讓《發條橘子》這本書獲得其實質意涵,甚至可以說,缺了第二十一章的《發條橘子》即使名字一樣,也不過有名無實。第二十一章是「發條橘子」這個概念十分重要的呈現。(註 1)


在二戰後的動盪年代,青少年遊蕩街頭,Anthony Burgess的妻子偶然在街頭遇到不好的事,據說他是因此才寫出這本書。一方面宣揚「人應有選擇行善或為惡的自由意志」這樣的古老教條,一方面以樂觀的視角看待這樣的社會現象,最後以青年最終的醒悟作為結尾。

但是,當亞歷克斯發現自己不過是發條橘子的時候,不也同時正當化之前的為非作歹嗎?

無謂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權,因為青少年能量充沛,卻沒有從事建設性活動的才能,其精力必須透過砸電話亭、撬火車鐵軌、偷竊並破壞汽車來發洩,當然摧毀人命更是令人滿意的活動。然而,總有一天,暴力要被看作年少氣盛的產物,令人生厭,是愚昧無知者的急智。人生應該有所作為,使世界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轉動。」(節錄自Anthony Burgess 〈再吮發條橘子〉)

如果青少年沒有從事建設性活動的才能,那書中舉的那些音樂家的例子豈不是與此自相矛盾嗎?暴力是青春的特權,所以青少年的暴力行為就應該被容許認可嗎?

是的,暴力終究會被看作是年少氣盛的產物。人生的作為是為了上帝。
我真的不瞭解基督宗教觀,也不想瞭解。





註 1 :「發條橘子」的隱喻除了延伸為人作為被上了發條的有機體之外, 作者原意是失去選擇行善或為惡能力的人,代表了把機械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支的活的有機體上去。另,作者附註老倫敦人用發條橘子來形容奇怪的東西。ex "He's as queer as a clockwork orange."

註 2:第二十一章的重要性另外表現在Anthony Burgess對小說的定義上——

「第二十一章使全書產生了真正虛構小說的品質,小說是建立在人生變遷的原則之上的藝術。除非能夠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長的可能性,創作小說其實是意義不大的。如果小說不能表明變化,僅僅說明人物性格是固定、僵硬、無法洗心革面的,那就離開了小說的領域,而步入預言或諷喻的範疇了。」(節錄自Anthony Burgess 〈再吮發條橘子〉)

因為從書的開始到第二十章亞歷克斯被治癒為止,他的惡的本質並沒有改變,鋪陳中也沒有預見改變的可能性,所以依照Anthony Burgess的定義,缺了最後一章的《發條橘子》將「離開小說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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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Anthony Burgess 《發條橘子》 (上)
http://weitzern.pixnet.net/blog/post/7269060

《發條橘子》電影版
http://weitzern.pixnet.net/blog/post/9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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