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嘜相害》是關於街頭性工作者的生命故事。全片在幾乎沒有製作經費的情況下,以游擊作戰方式完成:以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長期累積的外展田野資料為基礎,結合電影、劇場工作者共同創作,將街頭流鶯的勞動和生存甘苦,拍攝成21分鐘的紀錄片式戲劇。呈顯性交易立法與執法機制問題。警察與線民採取「釣魚」方式,引誘性工作者上鉤,活生生上演弱勢相殘的戲碼。

我這個人就是死性不改,每次都把時間抓得很緊,一不小心就遲到了,這一次也不例外。我主要想看的是《如果我必須死一千次.台灣左翼記事》,買票時才意外發現那一場跟《嘜相害》是一起播放的。總之,我進場的時候已經遲到5-10分鐘了,剛好看到私娼上鉤,被警察扣住的那一段。

私娼說:「這些警察就只會為難我們這些在底層的人,那麼多高級俱樂部不去抓,就只會用這種手段害我們。」警察說:「我也知道你們可憐阿… 可是行政院長七年換了六個……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上來就要拚政績拚犯罪率,我們的壓力也很大阿,我也知道你們很苦阿……」

這部紀錄片的主軸是基層員警和私娼的弱勢相殘,另外點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廢除公娼的後續效應,以及這些女人生活的艱困,第二個是基層員警拼業績的壓力,以及使用誘捕方式的倫理道德。

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一個頗具爭議性的「政績」就是廢除公娼,這些女人原本是「合法的」依靠自己的身體過活,大多數的公娼的條件都不是很好,都是經濟狀況不好才以此維生,交易一次的收入也很少,她們很多年紀都不輕了,三十歲、四十歲、甚至五十幾歲……,她們原本就是社會中的弱勢族群,難道要他們去賣口香糖或玉蘭花嗎?有點常識就知道,靠賣口香糖玉蘭花根本無以為繼。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因此而生。


台北市的色情有因為廢除公娼而掃蕩一空嗎?年輕漂亮的小姐會去高級酒店上班,有錢人會去酒店消費,來找公娼交易的本身也是中下階層的男性,甚至無法結婚的殘障人士,在協會的網站上的文章中,有一篇的標題是《連弱智者都知道要嫖》,網站中還有太多這些在廢除公娼後,這些女性的故事。我不想引入女性主義關於身體的論述,因為就這些女性來說,現實的狀況就是政府的輔導就業執行得很差,她們除了販賣身體之外沒有其它謀生技能,只能繼續偷偷地從事原來的行業。


拼業績大概是台灣基層員警無法逃避的苦差事,降低犯罪率的面向有很多,並不是光靠基層員警衝業績就能達到效果,更應該從社經現況和教育著手,只是這就像我們的拼邦交國數字一樣,主管機關總是得維持形式上的美觀。

另一個爭議是關於誘捕,國中時的公民老師曾經對我們提過,台灣查緝色情犯罪常常使用的方法就是誘捕,警員偽裝成嫖客跟業者接觸,價錢一講定就立刻逮捕。當時老師說這種方式在美國是不合法的,因為這有引誘犯罪之嫌,也就是說,在警察搭上當事人之前,當事人可能只有犯罪的意圖,尚未出現犯罪行為,所以極可能是在警察的誘導之後才構成犯罪事實,因此這樣逮捕罪犯的方式在美國是不被允許的。基本上我比較認同這樣的觀點,我覺得誘捕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可是台灣的法律認可,所以這種現象也暫時難以改善。

在映後座談,導演林靖傑表示他們一開始是想要拍出一部紀錄片,可是私娼的生活原本就很艱困,維生困難又要時時留意取締,所以根本無法找到願意在大螢幕上曝光的拍攝對象。因此導演最後求助於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藉助他們的經驗與人脈,力求接近真實地拍攝出這樣一段故事,所以《嘜相害》最後並非以紀錄片的形式呈現。雖然只有短短20分鐘,但這部片的呈現是很精彩的,尤其是最後一段娼妓和基層員警的歌唱,前者滄桑淒涼,後者怨世憤慨,交雜的悲情不禁讓人感慨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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