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展人權的歷史背景
第一階段:
1840 鴉片戰爭:第一次反思(中國近代史的開端,具有現代性意義)
1856 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第二次反思
→→體悟科學之重要性
1860 洋務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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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甲午戰爭
→→體悟社會制度之重要性→→戊戌變法
1911 辛亥革命(科學訴求、人權訴求)
1915 新文化運動(民主訴求、法治訴求)
1919 五四運動(科學、制度、人權、文化)
1937 日本侵華戰爭
→→轉型中斷
第二階段:
1949 社會主義
1954 制憲
1957 文革
鄧小平時代 民主發展與經濟發展並行
江澤民時代 「依法治國」的概念
現今 「以人為本」的概念
二、人權實踐的成就
‧毛澤東: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人權理論的先行者)
‧1920:「生存權」之保障
‧2004年憲改:
1.先詳述權利,後履行義務。
2.改變了人權的主體觀,正是將弱勢團體納入公民的範疇,奠定 「人人」的概念。
3.人權體系的完善,由封閉體系進入開放體系。
4.國際化,採用國際標準。
5.人權救濟方式的改變,法院有「權力推定」的義務,沒有資格拒絕裁判。
三、政治人權社會的現狀:
1.權力觀念/文化之推廣
2.法的「同治」觀念
四、中國文化與人權的關係
西方之對抗哲學傳統,中國文化是否能做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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